联系我们
你的位置:首页 > 债务资讯 > 要债方法

南通讨债公司教你如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2016/7/6 9:56:47      点击:
  南通讨债公司教你如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实践中,强制执行指向的对象主要是财产。所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财产给付能力是执行的基础,是执行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只有掌握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才能认定其有无履行能力,进而决定应采取的执行措施。因此,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调查情况对案件能否顺利执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当前,在执行实务中,被执行人并不主动配合法院的执行,千方百计地转移、隐匿财产,给法院查明其财产状况增加了难度,南通讨债公司就如何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方法归纳六种,现逐一阐述。
  一、当事人自行报告
  当事人自行报告包括申请人向法院报告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其财产状况。
  1、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申请执行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应当尽力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虽然申请执行人自行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有诸多不便,但申请执行人在与被执行人进行民事交往活动中或多或少地掌握着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将这些信息提供给法院,法院可直接展开调查,以便快速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
  2、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财产时,法院应责令其如实地申报财产,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申报财产的内容包括:工资、现金、银行存款、土地使用权、房产、车辆船舶和其他动产、知识产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权益,已到期和未到期Z权以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
  根据不同的执行对象和所调查财产的性质,分别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1、向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了解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2、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被执行人的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情况;3、向车船管理部门了解被执行人车辆船舶情况;4、向工商登记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及相关公司、企业登记情况;5、向证券公司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6、向公安户籍部门了解被执行人的家庭关系、履历情况;7、向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了解其收入情况;8、向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机构了解被执行人的收入、生活来源等情况;9、向国家专利局、商标局了解被执行人的知识产权;10、向其他有关单位、知情人员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社交活动、经营状况、人员出入规律。
  三、传唤被执行人询问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为了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传唤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法院接受询问是必要的。在很多情况下,其他人往往借口不了解情况,不配合法院的调查,法律对其没有约束力,必须找到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才能查清其财产情况和履行能力。传唤被执行人到庭询问,这是当事人报告方法的一种补充,与被执行人申报相比,具有国家强制色彩。由于法庭专门用来查明案情的场所,是执法的特定场所,具有威严性,在庭上,被执行人占主导性强,被执行人处于心理弱势,比较易于让其如实陈述其财产状况,执行人员在询问中,应讲究询问艺术,力求让其说清其财产状况,并善于倾听,善于发现其漏洞,以便真正地查清财产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其价值。此种方法是法院在执行中常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若被执行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对被传唤人实施拘传,强制调查询问,查明其财产。
  四、强制搜查
  强制措施中对财产的搜查,是指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转移、隐匿财产,拒绝按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发出搜查令,对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的行为。执行中,由于被执行人经济利益的驱动,往往不能如实的申报其财产和提供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的住所、企业的财务室、负责人的办公室进行搜查,能直接获取被执行人财产的有关证据材料。搜查时,首先责令被执行人对可能隐匿财产和有关财产证据材料的处所、箱柜自行开启,如不配合开启的,法院强制开启。由于搜查活动的场所在被执行人住处、办公处以及财产隐匿地,无法形成法庭上庄重威严的气氛,加之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极易发生抗法事件。因此,开展搜查活动要严格程序、周密安排、细心全面,做到万无一失。
  五、强制审计
  强制审计是指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被执行人的全部资产、负Z、所有者权益等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这一方法,通常在被执行人不申报财产状况,或者申报的财产不能清偿ZW或不足以清偿ZW,申请人提出质疑;或者申请执行人提出证据线索证明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及其他逃废ZW嫌疑的情况下所采用,审计机构应是具备审计资质的社会审计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此种方法仅适用于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案件,不适用于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案件。
  六、案外人举报
  采取奖励的办法,鼓励案外人及公众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举报。对案外人举报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法院应立即调查核实,一旦查实,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的价值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但对举报人要采取保密措施。
  以上所陈述的几种执行财产调查的方法,并非穷尽执行财产调查的全部方法。上述方法中,有的是现行法律明确规定的方法,有的是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新方法。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是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这项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需要法院执行人员不断地开辟新思路,积极地探索和研究新的方法。